公务员这一职业和其他岗位相比具有特殊性,无论公务员的工作强度是不是足够大,从业者都不应该再去考虑经商。做了公务员,不仅在职的时候会受到诸多限制,在退休甚至离职之后也应该谨慎行事。相信很多人会对这一点仍会感到意外,但相关文件早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在下文。
在职公务员经商将处分在职公务员不可以经商,否则会面临对应级别的严肃处理。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第十六款规定内容,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内容,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务员经商认定范围很多人认为,如果通过较为委婉的方式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许不算经商,事实上无论形式多么隐晦,只要涉及实际营利均算违规。“营利性活动”,是指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
离任后经商限制及对应处分公务员不仅在职期间不能经商,退休或离职后也应谨慎选择所从事的工作。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否则,会面临如下处分:
1、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从上面整理的相关规定,不难发现公务员不仅在职期间不能经商,辞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包括经商在内的营利性工作都是有限制的,若违反相关规定,同样要承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