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最简便的变更形式,也是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过程中使用最多、最广泛的一种方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步骤完成合同内容协商变更。在执行的过程中,会涉及时间问题以及变更内容问题,如果你还不知道具体信息,不妨看看下文。
协商变更规定劳动合同协商变更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对原有的劳动合同内容进行改动。如果双方的协商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无法进行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即使变更也无效。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协商变更步骤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订立,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一方将劳动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
2、另一方对对方提交的变更内容进行审查;
3、经审查如果没有异议,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对其变更内容表示同意;
4、如果有异议,则以书面形式将异议返回给对方,双方就异议再次进行另一轮的协商,直至双方对劳动合同变更的异议完全消除,再由一方根据协商一致的内容起草变更协议,提交另一方签章;
5、变更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由双方各执一份留存备查;
6、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后,需要立即履行的,双方按照变更协议严格履行,并为对方履行该变更协议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劳动合同包含内容想要确保劳动合同有效,则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将关键信息在劳动合同中写明,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因此,进行变更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注意合同中包含的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关于劳动合同协商变更的主要内容就是以上几个方面。只有确保步骤合理、内容合规才能确保劳动合同依然是有效的,这样才能在今后发生意外事件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